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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娛樂網訊 www.nnc24.com 近日,演員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30.96萬元,該案件案由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10月22日,王珞丹工作室發聲明回應此事:稱該案件是普通的民事糾紛,對方裝修房屋存在多處嚴重的質量問題導致房子無法達到驗收的標準,不存在所謂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同時也表示正在積極聯系對方協商解決,但是多次聯系未果,已經進行了匯款,履行了應盡的義務。
工作室聲明如下:
1、該案件系普通民事糾紛,是豪雅公司因房屋裝修存在多處嚴重質量問題(譬如多處漏水)等原因導致房子無法達到驗收標準所致,不存在所謂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2、判決生效后,王先生(王珞丹女士的父親)積極聯系豪雅公司協商解決,多次聯系未果。因豪雅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且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一直未能就債務履行的方式達成一致。
3、王先生(王珞丹女士的父親)已先行按照生效裁判文書確定金額匯入法院賬戶,履行了應盡的義務。法院判定,雙方互為債務關系。截至目前,王珞丹女士及家人并未收到對方應支付的款項,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維護自身權益。
4、王珞丹女士和其家人并未收到法院執行裁定書,也并非網傳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很抱歉因為這樣的事情占用公眾資源,再次感謝大家的監督。